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规范网购 消费致死要加倍赔偿作者:协策网络-客服部 标签:企业网站建设 日期:2013年10月28日 类别: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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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规范网购 消费致死要加倍赔偿
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年3.15日将正式启用,据悉,这次消费者保护法的修改重点进行了网购、霸王条款、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规定。这部修订法是根据近年来消费形式和内容的新变化而完善修订的。
其中,新消费者保护法最受关注的是网络购物的7日内无理由退货,以及对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惩罚性赔偿。此外,对于经营者进行欺诈,消费者可提出三倍赔偿,而目前的法律规定是一倍。
此外,新消保法的亮点还有,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赔偿数额到底定多少,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贾东明表示,美国早期适用赔偿性赔偿没有具体的上线标准,但是过高的惩罚性赔偿,给经营者造成过重的负担,经营者也会把惩罚转换为成本,加到消费者身上。这些年美国的一些州都有了上限的规定。
根据贾东明计算,如果造成消费者死亡,赔偿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损失、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贾东明说,对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要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2012年全国平均数是24500多元,如果乘以20,也就是49万,如果再加两倍那就是将近150万。发达地区更高一点,上海会达到240多万,北京达到210多万,一些欠发达地区比如云南可以到120万,青海为100万左右。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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