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传媒集团境外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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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曹虹 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新规力推出版传媒集团深入改革。 新华社昨日援引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的表述称,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分为8部分32条。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地区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跨行业发展。 支持与大型电商合作 一位资深出版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总署此次应该是在“资本市场”的范畴鼓励兼并重组。因为随着出版传媒企业的转企改制推进,很多出版传媒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被确认,意味着资本市场有更多买入卖出的可能性。 此外,意见还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 前述出版人士表示,这是在给行业松绑,鼓励出版传媒市场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而至于自愿加入则意味着新闻出版领域的跨媒体运作被鼓励。 对于如何兼并重组,意见进一步给出了对象,鼓励出版传媒集团通过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业务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通过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连锁经营,与同类企业进行产品、项目和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跨地区经营,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与广播电视、电信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开展合作。 此外,意见还提到,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发展以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为代表的出版新业态;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构建线上流通和线下流通相结合的现代化出版物流通体系。 不过,一位证券分析师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政策是“鼓励”,而不是强制性的,至于怎么“鼓励”并没有给出具体办法,所以可操作性较低。 允许控股参股非公企业 意见提到,到“十二五”期末,将进一步做强做优国家层面人文、教育、科技三大出版传媒集团,培育多个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骨干出版传媒集团,推动新华书店跨地区兼并重组,组建全国性国有大型发行集团。 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2月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已组建了包括报业、出版、发行、印刷等各类新闻出版企业集团120余家,有48家涉及新闻出版业务的企业集团上市。2010年120余家集团拥有资产总额3234.2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85.8亿元。 而做大做强出版传媒集团路径中,也有进一步向非公有文化企业开放的信号。 意见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国有出版传媒集团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开展产品合作、项目合作、资本合作;允许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引进具备资质的非公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出版传媒集团的一个部门参与出版活动;允许出版传媒集团控股或参股成长性较好的非公有文化企业;实现跨所有制发展;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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