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不赞同微博实名制作者:协策网络-客服部 标签:上海做网站 日期:2012年03月10日 类别:行业动态 |
||||
"新闻法如果出炉,不仅是规范记者操守,其实更多的是保护记者,保护受众的知情权,很大程度是会制约地方政府,这就是新闻法出台的难点所在。” ——刘长乐 “我个人不是特别赞同实行微博实名制”、“一些人反对‘自驾游’不代表整体的香港人”……昨日下午,参加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讨论会的凤凰卫视(微博)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接受了媒体采访,就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侃侃而谈,一抒己见。 谈媒体上市 一拥而上上市不可取 刘长乐说,从人民网上市开始,国家已经批准了一大堆媒体企业上市,“这是一拥而上”。 “我认为媒体行业上市,急不得、乱不得。”刘长乐说,媒体行业上市一是要按文化规律来办文化企业,二是上市必须按照资本市场运作的规律来办。他以香港举例说,上市公司必须要有独立的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1/3以上,“因为独立董事代表民众、代表公民来监督你的”。“但是国内媒体企业在这一点上并不适应。这包括财务的公开、好的盈利模式以及对投资者回报等,这些都没有搞清楚,就一味的以上市为目标,这是不可取的。”刘长乐说。 谈“自驾游” 一些杂音不代表整体 谈及港人反对内地人“自驾游”一事,刘长乐认为,过去香港和内地,在文化隔阂以及感情表达上确实存在沟壑,但经过这么多年,这种隔阂总体上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他强调,其实,香港有一些杂音反对“自驾游”,并不代表整体的香港人,“香港的社会生态就是这样的,你别以为有一帮人反对‘自驾游’,‘自驾游’去了就没人欢迎了,大家一样都会拍手的”。 谈微博实名 会制约和限制言论自由 对于网络上有关“微博实名制”的争议,刘长乐直言理解政府在这方面的用心,因为确实有不少人在网络上污蔑或是造谣。但他同时称,如果把实名制变成对网络工具的一种基本的手段和要求,这又会制约和限制言论方面的自由,“作为我个人来讲,我不是特别的赞同这样做”。 谈及媒体行业对出台《新闻法》的呼吁,刘长乐坦承“这是肯定需要的”,但新闻立法确有背后的难度。“新闻法如果出炉,不仅是规范记者操守,其实更多的是保护记者,保护受众的知情权,很大程度是会制约地方政府,这就是新闻法出台的难点所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