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出庭作证:谷歌并未被要求获得Java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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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
施密特周二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上告知陪审员称,Sun微系统希望寻求3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的资金,并密切控制Java在Androd平台的使用。当谷歌和Sun微系统在2006年的谈判失败后,谷歌借助Java平台的多个方面开发出了Android移动系统,但并未侵犯Sun微系统的知识产权。甲骨文此前通过收购Sun微系统获得了Java使用权。
施密特称,基于他对Sun微系统授权Java需求的理解,谷歌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在Android中使用Java工具是“可允许的”、“法律上正确的”。他指出,从2006年4月开始担任Sun微系统CEO的乔纳森·施瓦茨(Jonathan Schwartz)并未要求谷歌获得Java授权。
“施瓦茨表达过谷歌使用Java的担忧吗?”谷歌律师罗伯特·范尼斯特(Robert Van Nest)询问施密特称,“他抱怨过吗?。”“没有。”施密特回答道。施密特曾在Sun微系统担任CTO(首席技术官),并且是Java平台的主要高管。
“那他是否告诉过你需要获得授权使用Java API(应用程序接口)吗?”范尼斯特再问。“他没有。”施密特回答称。
甲骨文目前寻求10亿美元的赔偿,并要求法院在谷歌支付授权费前禁止Android产品的销售。Android系统目前运行在愈3亿台智能机上。
甲骨文在2010年8月起诉谷歌,认为谷歌Android系统侵犯了Java编程语言的版权和专利权。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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