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微博”由广告公司操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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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发微博展示“行窃成果” 经查为推广“青橙”手机 广告公司称系个人行为 事发流程 网友“沪上阿飞”连发数条微博,晒“行窃战果”,晒出多部手机的照片,其中两次提到了一个不大为人所知的青橙手机。 昨天中午,上海警方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已针对“沪上阿飞”在博文中所述的内容开展调查。 昨天下午,“沪上阿飞”的微博被封后,其又启用了新微博号“丶沪上阿飞”,简介中同样称“我是一个小偷”。 昨晚,实名认证为一家广告公司的微博账号发言称,“沪上阿飞”账户及微博均为虚构,所发微博为炒作行为。但该公司负责人称,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 昨日,上海嘉善路508弄,警方正在上海威奔广告公司收集证据。早报记者 杨一 图
早报记者 杨洁 邬佳文 沈靓 徐笛
小偷也在新浪开微博?太高调了吧。原来,这竟是一场营销炒作。
5月初以来,网民“沪上阿飞”发微博晒“行窃战利品”,被封号后又开小号为自己摇旗呐喊,使用“得手”、“开工”等词吸引眼球,并表示对月薪3000元以下被偷手机者,他愿意归还。上海警方表示,已经锁定网民“沪上阿飞”,对其在博文中所述的内容开展调查。
昨天傍晚,新浪认证“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网警”的“上海网警老猫”在微博上表示:现査明,上海某广告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某为推广某品牌手机,以赃物微博展示为名,向网民展现该品牌手机,以此达到推广的目的。公安机关现正开展进一步调查。
“小偷”号称劫富济贫
据了解,“沪上阿飞”5月初开始发言,内容多为介绍其“行窃战绩”。其发布的照片中有手机、有钱包,还有信用卡。
在5月2日发布的一条微博中,其自称:“五一节后,虽然已经过了旺季,但是得手率明显提高。今天早上8点8号线人民广场站开工,盯了10个主,得手8个。每逢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大家都很匆忙,而且没有精神,得手率就高。共计6000元。”5月3日,他又发微博说“昨天手气不好,仅搞了2000元现金,3部iPhone”。在5月4日发布的一条微博中,博主晒出了14部手机的照片,并自称是在人民广场站“摸到”的。在两次微博中,博主特别提到“青橙”手机,并表示喜欢。
此“高调”微博一出,网上骂声喊声此起彼伏。多数网友对小偷深恶痛绝,微博内容也在骂声中被广泛转发。于是乎,该博主回应网民称,自己见过太多为富不仁者,如能证明自己月收入3000元以下,愿意归还手机,甚至号称自己是劫富济贫,阐述自己“盗亦有道”的理念。
被封后又启用新号
记者注意到,由于树大招风,关注该博主的人群中甚至还有上海警方的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
昨天上午,该微博数帖被删除,网名“沪上阿飞”随即又发微博澄清,说明并非自己删帖,而是被新浪删除的。昨日中午时分,该微博已无法浏览。
昨天中午12点22分,上海警方的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消息,“上海警方已针对网民‘沪上阿飞’在博文中所述的内容开展调查。”警方同时正告: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随后记者又发现原博主又启用了新微博号“丶沪上阿飞”,简介中同样说明“我是一个小偷”,他还陆续发帖称:“封了那个号,还有这个号!” “正经生意能做吗?正规班能上吗?生意各种税收,上班工资更是低啊。在上海,容易吗?”昨天下午2点34分,记者再次刷新“丶沪上阿飞”,该账号已被封号。
一度不承认炒作
对于如此出格的举动,网友除了谴责外,不少人怀疑这可能是一种营销炒作。
有网友质疑,这是某些机构的微博营销方式,“用大号假称自己是小偷,用其他小号上来索要自己的手机,其间透露的手机名字和型号就这样传播了出去。” 网友“互联网的一些事”说:“估计是搞微博营销的,粉丝量差不多时就会改名删微博的。” 网友“尝者”说:“前一个账号资料是贵阳,这一个账号资料是安徽。炒作痕迹严重! ”
不过“沪上阿飞”对此并不承认,他甚至在微博上对“微博营销之说”也进行了反驳,但因为封号删帖,这些言论也最终不可见了。
“未经公司许可”
但昨晚7点30分,一个ID叫“Avazu艾维邑动”实名认证为上海威奔广告有限公司的微博账号发言称,“我方在此澄清,‘沪上阿飞’账户及微博均为虚构,我方于3月28日注册此账户,并拍摄3张虚假照片(其中手机,钱包等均为同事提供)并与5月3日及4日上传,让网友误认为为真实小偷,均为炒作行为,对此我方深刻表达歉意。”
昨日晚间,威奔广告公司CEO石一对署名为“沪上阿飞”的微博做出说明。他承认,该微博系公司客户经理林某所发,林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注册微博并发布了自称小偷等内容。石一称,林某在发布关于相关的信息时,公司并不知情。
石一表示,微博中提及的青橙手机系客户需要公司策划宣传的产品,相关宣传刚进行一个多月。这次事件相当于一次“病毒式营销”。他一再否认用微博自称是小偷的方式为公司行为。石一说,林某用署名“沪上阿飞”的微博自称是小偷,“可以认为是其个人针对青橙手机宣传的一种创意,这个创意是林某自身的创作,完全没有经过公司的许可。”
昨晚9点37分,威奔广告再次发微博表示,“我方在此再次澄清……此次事件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我司感到深刻歉意,此次行为并非我司自我炒作……”
昨天,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的刘春泉律师在采访时表示,“就像前段时间的假和尚事件,媒体的关注其实正是他们需要的。”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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