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多“变脸” 打击难度大作者:协策网络-技术部 标签:外贸网站建设 日期:2012年06月19日 类别: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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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熠 实习生/张天赦)
本报6月14日报道了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查处关闭一事,这一“创新”的网络传销模式随后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在实际生活中,作为消费者很难判定参与网站购物返利,在何种情况下会构成传销。
对此,记者咨询业内人士表示,浙江“万家购物”网站之所以涉嫌构成传销行为,在于“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代理商,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比例获取佣金。如果参与以“购物返利”为名实则进行传销活动的网站,加入者不但无法获得网站许诺的“返利”和“佣金”在法律上的保障,还可能因为参与传销行为被查处,所投入的资金也不能获得返还,因为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传销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消费者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消费者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作为传销的主要监管部门之一,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借南方日报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对任何以高额回报,以返利为诱饵要求消费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针对涉嫌传销的网站,省工商局表示,消费者可利用现有的投诉举报渠道,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违法案件来信来访、日常巡查监管、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协助工商部门全方位加强对网络传销行为线索的收集。
此外,通过总结、归纳、积累网络传销的各种宣传、交流行为关键词,工商部门也充分利用大型公共搜索引擎的公共信息搜索功能,加强对日常网络公开信息的浏览挖掘,获取网络传销行为的关键线索信息,摸清网络传销行为的运作模式。
“目前对打击网络传销行为难度确实很大。”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工商部门建立了网络经营监管工作平台,利用专业及先进的网络搜索技术方式进行网络基础数据信息的搜索,但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方面,工商部门受执法手段和权限的限制,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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