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 三、营业计画书:应载明分支机构业务经营之原则、内部组织分工、人员招募、场地设备概况及未来一年财务预测。 四、载明设立分支机构决议之董事会议事录。 五、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六、分支机构经理人符合第十七条 查看更多>>
答:先到银行开立一个临时验资账户,把增加的150万以各投资人名义,按出资比例打入验资账户,再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备齐工商增资资料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 查看更多>>
答: 可以,在只改变行政区域的情况下,在浦东工商查名窗口递交法人签字的相关迁移名称的申请书、名称核准书原件即可,凭迁移通知书到黄浦区工商局申请迁移。 查看更多>>
答:不允许外商独资或以中外合资方式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只允许中外投资者以合作方式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答:可以,但企业投资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按期到位的前提下,向原外资审批机关申请。 查看更多>>
答:可以由上海的外资银行出具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查看更多>>
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后,应该在报纸上登遗失公告,然后到原审批机关审核,三个月后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查看更多>>
答: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权力机关是董事会。 查看更多>>
答:不同类型的公司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查看更多>>
答:不可以。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必须一次性全额到位。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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