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协策网络-客服部 发表于:2010年09月11日 类别:网站公告
为了全面履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备案信息的核验工作,所有通过本公司接入的网站必须履行备案信息核验的义务。根据国家法规: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如果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所以请您务必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备案材料和信息,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备注:
1.请严格按照以下备案所需资料提供符合标准的全部资料,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2.所有书面形式的审核材料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
备案所需资料(全部彩色,缺一不可):
1).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彩色照片或扫描件
2).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或扫描件
3). 经办人近期彩色正面半身照片(800*600像素,单色背景)。点此查看演示照片
4).真实性核验单(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并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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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安全管理协议(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并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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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逾期未修正错误信息,将有可能停止您的网站接入及注销您的备案号。请重视此次“真实性核验”!!!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我们的客服。